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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會生效

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會生效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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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勞動合同無效的條件全部無效根據《勞動法》針對勞動合同在什麼情況下無效 第十八條的規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表現形式為:(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2)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如果訂立勞動合同時,當事人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有意製造假象欺騙對方,致使另一方上當受騙,造成與實際情況不符的認識和判斷,從而同意訂立的勞動合同,則屬於採取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威脅手段,指當事人一方用可能實現的危害對方人身或財產安全的行為相要挾,迫使對方違背意願而與其訂立勞動合同。無論是採取欺詐手段還是威脅手段,所訂立的勞動合同都違背了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它的後果是侵犯了一方當事人的權益,因而這種勞動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部分無效部分無效勞動合同是指,其部分條款無效的合同。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根據《勞動法》第十八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的無效,由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也就是説,勞動合同的無效不能由合同雙方當事人決定。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勞動部於1995年5月制定了《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該《辦法》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無效的勞動合同,或訂立部分無效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按下列規定賠償勞動者損失:

(一)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 25%的賠償費用;

(二)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保護津貼和用品;

(三)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保險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

(四)造成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持相當於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