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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律師函具有法律效力嗎

一、出具律師函具有法律效力嗎

出具律師函具有法律效力嗎

律師函是一種非官方文件,主要表達當事人對事件的某種看法,並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但其隱含一種“已經通知律師,準備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意思。

律師函是由執業律師按受已方當事人委託後,起草、簽署發出,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提出要求的文件。

律師函能起到的作用主要是催問、交涉,以期待對方能在律師的壓力下主動履行委託人期望的義務。如果收到律師函後,不履行義務,也不積極溝通,一般委託人就會選擇律師律師提起正式訴訟等法律程序了。

律師函存在兩層法律關係,一是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授權委託關係,這一層面是核心的法律關係。二是律師與受送主體之間的代為函告的法律關係。律師函應根據委託人的合理要求而給予對方通知或在適當的範圍之內向送達對象解釋事由,以便送達對象做出決定。

律師函只代表聲明作用,並不代表法院認可,如果委託人,以及律師利用權力偽造,造假律師函給受害者,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受害者收到恐嚇、威脅、損失等,應當報警處理,追究委託人,律師的責任。

二、聘請律師注意事項有哪些

聘請律師應注意的事項:

(一)法律諮詢

在向律師諮詢和陳述有關法律問題時,一定要説實話,不要只説對自己有利的事實,而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事實,以便律師客觀地瞭解案情,進行正確分析。

(二)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1、法律顧問的範圍不是僅限於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目前,公民個人、家庭和各種經濟組織,根據需要,都可以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

2、聘請法律顧問應簽定聘請合同,明確聘請期限、聘請事項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3、律師從事法律顧問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為聘請人就有關法律問題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為聘請人草擬、審查法律文書

(3)代理參加訴訟、仲裁和調解活動

(4)進行法律宣傳和教育,提高聘請人的法律意識

(三)接受委託代理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案件

1、正式委託律師之前,一定要查驗律師的有效執業證件,防止社會上假冒律師名義騙取財物的行為。

2、律師對外以所在律師事務所名義執業,當事人應與該律師事務所簽定委託代理合同,而不得與律師個人簽定。

3、當事人委託律師代理訴訟和非訴訟,應出具委託書,委託書應載明代理事項和代理權限。

4、律師以委託人的名義在委託範圍內從事活動,律師代理活動產生的法律後果,由委託人承擔。

5、當事人按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律師支付一定法律服務費用後,應當要求律師出具收費發票。

四、其他。

(一) 法律援助

當事人需要聘請律師但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且符合法律援助的,可向當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經審核批准後可減免法律服務費用,並由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或法律工作者為其代理。

(二) 律師的法律責任和賠償

律師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當事人可向司法行政機關投訴,造成當事人損失的,可向所在律師事務所請求賠償:

1、因超越委託權限給當事人造成損失;

2、遺失重要證據而導致無法舉證或證據失效;

3、泄漏國家機密、當事人商業祕密、當事人個人隱私;

4、出具錯誤的法律意見書;

5、應當收集的證據,由於律師的原因而沒有及時收集,使證據湮滅;

6、由於律師的原因,使當事人失去訴訟時效;

7、律師玩忽職守,草率處理案件的。

聘請律師注意事項有在同律師進行諮詢的過程中,需要陳訴全部實情,不能夠進行隱瞞,否則不利於律師後續的辯護。如果需要聘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的話,需要協商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