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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撤銷手續怎麼辦理?

一、他項權撤銷手續怎麼辦理?

他項權撤銷手續怎麼辦理?

抵押合同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係終止時,抵押當事人應當在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15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抵押登記。因依法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土地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的,抵押當事人應當自處分行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他項權證一般由銀行、擔保公司匱乏者典當行等債權人處保管,他項權利既是申請確立,也要經過申請被撤銷的。房地產交易中心依據的抵押權人提出的撤銷申請,註銷該房屋原在的他項權利。否則過後他項權利依然存在,不會自動被註銷。

二、註銷他項權證需要什麼材料?

抵押結束(即貸款還清),抵押人須到原抵押登記部門申請註銷登記。房屋他項權證註銷登記,需提交以下資料:

1、《房屋他項權證》;

2、《房屋所有權證》;

3、抵押權人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證明或通知;

4、填寫《房屋他項權證註銷登記表》並交抵押權人蓋章

三、他項權證的特徵有哪些?

1、他項權利的主體具有特定性,他項權利擁有者必須是與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擁有者有着密切關係的單位和個人。

2、土地他項權利為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以外與土地有密切關係的權利。主要包括地役權、地上權、空中權、地下權、土地租賃權、土地借用權、耕作權和土地抵押權等。

3、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規定,不轉移抵押土地的佔有,向債權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所產生的擔保物權,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將土地折價或者以變賣方式從所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

綜上所述,人們將房產抵押出去,中間發生變化,取消抵押手續的,當事人也應當去將他項權撤銷,去當初辦手續的登記機構處理就行。如果抵押關係終結,也就是當事人將貸款還清的,也需要及時辦理他項權註銷手續,來保障自己的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