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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理延期手續?

房屋的他項權證是一種抵押債券權利,如果房屋所有者辦理了房屋的他項權證,那麼房屋的所有權還在原房主手中,但是房屋的一些權利會受到抵押權人的制約,比如不經房屋抵押權人的同意,是不能進行產權轉移的。那麼具體來講房屋的他項權證是什麼?如果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理延期手續?

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理延期手續?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範圍(他項權利的房屋範圍)、權利價值(他項權利的契載價格)、權利存續期間(契載期限)、註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第五十二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註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

他項權證到期後怎麼辦理延期手續?

需要和對方協商,一起到 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理手續。

法律依據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三十四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抵押房屋的所有權,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除提供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材料外,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的身份證明、抵押權人同意抵押房屋轉讓的書面文件、他項權利證書。

第四十條 經依法登記的房屋上存在他項權利時,所有權人放棄房屋所有權申請註銷登記的,應當提供他項權利人的書面同意文件。

如果還想要繼續房屋的他項權證的權利,房屋所有者需要和抵押權人一起到房管中心進行延期辦理。延期辦理他項權證後,抵押權人對於房屋依然擁有相關的權利,除非房屋的他項權證進行註銷,則房產的處理情況依然受抵押權人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