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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他項權登記證明如何辦理?

一、商品房他項權登記證明如何辦理?

商品房他項權登記證明如何辦理?

(一)一般房屋他項權利登記程序

第1步: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房屋所在區房管局提出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經初審合格後報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

第2步:審核制證。

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審核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登記,打印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或經辦人持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二)軍隊、涉外房屋、房屋典當及已購公房他項權利登記程序

第1步:提出申請。

申請人持規定提交的資料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提出申請。

第2步:審核制證。

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受理審核後,對符合登記條件的,核准登記,打印房屋權屬證書。

第3步:交費領證。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或經辦人持授權委託書及本人身份證到市房屋產權登記中心交納相關費用後,領取房屋權屬證書。

二、他項權利登記的收費依據、項目及標準

收費依據:發改價格[2008]924號文件,魯價費發[2004]13號文件。

收費項目:登記費,交易手續費。

收費標準:

1、住宅抵押登記費每套80元,由申請人承擔;住宅以外的房屋登記費每件550元,由申請人承擔。

2、住宅抵押手續費:50萬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萬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3、住宅以外的其他房屋抵押手續費,按房地產抵押金額採取差額定率分檔累進計收,具體標準為:2000(含)萬元以下部分0.7‰ ,2000-5000(含)萬元之間的部分0.175‰,5000-10000(含)萬元之間的部分0.105‰;10000萬元以上的部分 0.035‰。由申請人承擔。

商品房他項權登記證明是在業務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以後,到銀行辦理按揭時必須要辦理的一項業務,該證明的目的是為了辦理財產抵押,在業務因經濟問題導致無法還貸的時候使得銀行有權將所購房產進行抵押處理,以緩解銀行本身放貸的壓力,有關收費標準在相關規定規定中有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