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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税和物業税的區別是什麼

房產税和物業税的區別是什麼
律師解析:房產税和物業税區別在於:
1、房產税只對經營性用房和出租房徵收,按房屋的計税餘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
2、物業税則不同,是一種財產税,以財產的持有(不分經營性非經營性)作為課税前提、以財產的價值為計税依據,不僅僅對房產而且對房產地產都要徵收,也不會扣除滿足基本居住需求的面積。
3、房產税只是房地產税費體制中極小的一部分,而物業税幾乎囊括了目前房地產税費體制中所有的税費。
4、房產税只對部分房產徵收,而物業税是對所有房產地產徵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税暫行條例》第二條
房產税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產權屬於全民所有的,由經營管理的單位繳納。
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
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前款列舉的產權所有人、經營管理單位、承典人、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統稱為納税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