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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不交房租給房東可以趕人嗎?

二房東不交房租給房東可以趕人嗎?

一、二房東不交房租給房東可以趕人嗎?

可以解除雙方的租房合同,收回房屋。如果不按合同約定執行並威脅,可以向法院起訴。

關於房東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我國《合同法》第227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2條的規定,承租人違約的,還應當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

此外,合同解除後,房東一方受到的損失可以要求租客賠償。《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拖欠租金累計達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損失的,由承租人賠償。

如果雙方還有爭議,房東可以向法院起訴,提出自己的合法訴求。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租賃合同產生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第三人蔘加訴訟。

第十七條 因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請求解除合同時,次承租人請求代承租人支付欠付的租金和違約金以抗辯出租人合同解除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轉租合同無效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為支付的租金和違約金超出其應付的租金數額,可以折抵租金或者向承租人追償。

三、房屋租賃起訴注意事項:

1、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78988e69d8331333431346333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

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在當今社會中也是會存在許多租賃房屋的行為發生,在租賃房屋後也是需要雙方簽訂相應的合同,在租賃期間雙方也是需要按照合同履行雙方的義務,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沒有及時足額的支付租金時,出租人也是可以通過合同要求承租人履行義務,必要時可以通過訴訟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