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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證明債務人不想還錢

一、如何證明債務人不想還錢?

如何證明債務人不想還錢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信息。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二、欠錢不還的訴訟時效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條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一百八十九條 【分期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當事人約定同一債務分期履行的,訴訟時效期間自最後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三、起訴要債的訴訟狀應該怎麼寫?

民事訴訟

原告:姓名,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職務,居住地址,電話:

被告:同上(如果是單位要寫明單位名稱及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職務和姓名)

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債務人有沒有還錢,也不能僅憑原告的一面之詞確定,所以,原被告方提供的證據就非常重要,如果被告方能證明已經還債,就意味着原告會敗訴,另外,若債務關係本身就是違法的,比如借錢給對方賭博,像這種債務,借錢人本來就可以不還。

標籤: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