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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户怎麼辦理?

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户怎麼辦理?

一、協議離婚後房產過户怎麼辦理?

手續:

1、夫妻離婚涉及房屋轉移的,一般由雙方共同申請登記。需要提交以下資料:房產證;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協議離婚的提交,離婚證及複印件,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法院判決離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複印件,判決書中明確房產歸屬的可由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

2、按照房管局有關規定辦理離婚析產登記。顧名思義,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房產登記是一種常見的房屋登記種類,主要適用於離婚析產。

3、辦理離婚析產登記的必備資料: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或離婚證;房地產證;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登記申請書;委託書。準備好相關資料後,當事人要到公證處辦理析產公證,如有離婚判決書的話則無需辦理公證;

4、然後再到交易中心辦理轉繪;後到房管局辦理契税申請,辦理析產登記手續並繳交登記費,取證。

二、協議離婚有哪些方式:

第一種方式: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辦理登記手續,交回結婚證,領取離婚證。

具體步驟是: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

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2)審查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民法典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對不符合民法典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説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並對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種方式是:夫妻雙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並向法院提交自願離婚的協議書,或者雙方親自到法院作自願離婚的庭審筆錄,由法院審查以後,出具一份《民事調解書》,並收回《結婚證》,自此,雙方的夫妻關係解除。

夫妻雙方解除婚姻關係額合法方式就只有協議離婚和判決離婚,除了應當辦理離婚登記相關手續之外,離婚的夫妻雙方還應當就夫妻共同財產、共同債權債務進行分割,一般都是按照平等原則進行,但是對於女方和享有孩子撫養權的一方應當進行適當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