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商品房已網籤已備案撤銷更改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一、商品房已網籤已備案撤銷更改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商品房已網籤已備案撤銷更改需要滿足的條件是什麼

(一)因房地產開發企業工作人員失誤,將購房人信息錄入錯誤,需要更正合同信息的(提交錯誤內容及更改説明);

(二)户口本常住人口登記卡索引表中登記的家庭成員之間,變更合同買受人信息的(提交户口本、身份證);

(三)開發企業與購房者之間因某方違約而發生糾紛,經仲裁機構、法院裁定或判決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裁定或判決的有效證明);

(四)房屋交付公告自公佈之日起90日內,購房者所購房屋因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經有關部門認定,需解除合同的(提交由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

(五)購房者辦理貸款手續未獲批准,合同無法繼續履行並承擔違約責任,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不能受理貸款的有效證明);

(六)購房者(或者直系親屬)因患重大疾病急需資金等原因,需要解除合同的(提交二級以上公立醫院相關證明);

(七)商品房交付後,實測建築面積與合同約定誤差超過±3%,合同中已約定解除的(提交測繪機構的房屋測繪報告);

(八)規定的其它情形(寫明具體內容並提交相關證據)。

二、房屋買賣合同違約金上限是多少?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585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所以,違約金具有懲罰性的特徵,它不以非違約方遭受損失為前提。

一般來説合同違約金上限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但是如果過高或者過低是可以請求法院給予減少或者增加的。

整體而言,撤銷網籤備案合同的前提條件是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解除,而法律上規定的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情形也很多,但是無緣無故的就想要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違約方得支付違約金,雙方解除了房屋買賣合同後,網籤備案當然可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