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的規定是什麼
各地規定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不一,現在國家沒有具體的標準。各地政府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等規定製定當地的徵收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
民法典中全款房房產證沒下來如何買賣
一、民法典中全款房房產證沒下來如何買賣民法典規定,全款購買房屋的,在房產證未下來前,不得買賣房屋,只有取得房產證,買賣房屋才能辦理過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
-
民法典中小產權房交易有效嗎
一、民法典中小產權房交易有效嗎買賣小產權房後,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不辦理產權登記的,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
-
買房人怎樣解除買賣合同
一、買房人怎樣解除買賣合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
-
2024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
一、借名買房房子歸誰所有?借別人名字買房,房子歸實際支付購房款的出資人。不過,應當滿足兩個條件:(1)借名人與名義人達成借名買房的合意“借名買房的合意”指借名人和名義人約定:實際出資人借用名義人的名義,實際出資購買房屋,房屋歸實際出資人所有。該合意既能將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