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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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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很多人的房子的性質可能是房改房。實際上,房改房指的就是自己的住房是受了國家的優惠政策,一般情況下是職工所享有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房改房需要上市交易的,那麼一定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關於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的問題,很多人存在困惑,接下來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

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什麼是房改房土地出讓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凡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的,應按規定補交不同用途和容積率的土地差價。全產權單位房二次交易時只需由賣方補交2%的土地出讓金,交易後的房屋應為商品房性質。房屋產權時間是自產權證發放之日算起。

房改房是指按照國家規定以成本價或標準價出售給職工的享受國家一定優惠政策的房屋,其在上市轉售時存在補交土地出讓金的問題。房改房產權證基本可分為兩種:按成本價購買的產權證和按標準價購買的產權證。成本價的產權證説明該房屋的使用、佔有、處置的權利全部歸產權人所有,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同意就可處置,但該房屋不能辦理贈與,在收益權上受到一定的限制。

房改政策規定:原以標準價購買公房的職工,可以根據本人意願理順到成本價,在補交購房時標準價與成本價差價款後,獲得全部產權,並換新的產權證書。全產權,可以上市交易。房改房已經交納土地出讓金上市交易後再次進入市場交易的,按照出讓土地使用權的商品房交易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杭州房改房土地出讓金徵收標準是什麼

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用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拆遷安置房、解困房、安居房)的轉讓,且受讓方(購買方)為自然人的,按杭州市財政局直屬徵收管理局《關於杭州市區國有劃撥土地上標準住宅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的若干意見》(杭財農[2006]231號)的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應繳出讓金= 所在土地等級相對應的出讓金標準×房屋垂直分攤土地面積× 出讓年期修正係數

1)土地出讓金標準。房改房上市交易補繳土地出讓金標準按附表的規定繳納(詳見表一)。如土地出讓年限不到66年(含66年)的應乘以年期修正係數後確定(詳見表二)。

2)土地出讓年期確定。凡1980年1月1日以後竣工的房屋,出讓年期從房屋竣工之日起算;1980年1月1日以前竣工的房屋,土地出讓年期從1980年1月1日起算。土地出讓年期不超過70年。按宗地為單位計算。

為使同一宗地內的出讓土地使用年期保持相同的截止日,同一宗地內其它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按第一套房改房上市交易土地登記時規定的截止時間倒推計算:出讓的截止時間須與第一套房改房截止時間相同。

房改房竣工時間,以杭州市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及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書面材料中明確的竣工時間為依據進行確定。

3)房屋垂直分攤面積 = 房屋的建築面積 / 房屋總層數

房屋建築面積:以房屋產權證記載面積為準

房屋總層數:以房屋產權證記載層數為準(不含地下層)

4)發證的土地面積。房屋所在宗地已通過建設用地複核驗收的,按符合驗收確定的土地面積登記發證。如房屋所在宗地未通過建設用地複核驗收的,按原土地使用證記載面積登記發證或由市國土資源局按無建設主體地塊複核驗收後再登記發證。變更登記的土地面積發生變化的,土地出讓金不作調整。

我國制定的房改房土地出讓金的徵收標準是具有科學性的,這不僅維護了國家的利益,同時也給予房改房所有者擁有上市自由交易的權益。在我們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的過程中,一定要按政策規定,必須繳納足夠的土地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