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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新規實施,小產權房能否"漂白"

期待已久的《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將於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房屋建築所有權等十類不動產將進行統一登記。那麼,此次不動產新規能否將遍佈全國各地數以千萬計的小產權房納入其中,搭乘不動產登記的順風車得到確權呢?

不動產新規實施 小產權房能否"漂白"

小產權房能否受法律保護?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亦稱“鄉產權房”。“小產權房”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該類房沒有國家發放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購房合同在國土房管局不會給予備案。

小產權房並不是一個法律概念,其自誕生之日起就沒有過“正式身份”,所謂產權證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產權證,相關部門多次重申小產權房不得登記發證。其實,小產權房的出現與城市房價躥升密不可分,其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亦是從房價上漲邁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開始的。按照國家的相關要求,“小產權房”不得確權發證,不受法律保護。

新規是否會對房價產生影響

對於大部分購房者而言,更為關心的是不動產登記之後,是否意味着房產税開徵?會否讓自己面臨高額税費?儘管相關部門已經明確,不動產登記與房產税開徵沒有必然的聯繫,但是,從長遠來看,不動產登記對房地產投資的抑制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也許有人擔心,不動產登記制度會直接影響房價,但如果從3月開始登記,完成登記還要好幾年,房產税、遺產税如何收繳也是未知數。因此,現在談不動產登記對房價的影響為時過早。而且,即使有影響,作用也有限,因為影響房價的因素很多,最主要的是市場供求關係,還有税收法律、國家宏觀經濟走向等。

小產權房問題必須面對

由於歷史遺留和政策監管等原因,小產權房的確是不動產管理的灰色地帶。雖然按照我國當前法律,小產權房並不具有合法性,但倘若在《條例》中規定小產權房登記,就等於是承認了小產權房的合法性。因此,此次《條例》並未對小產權房的相關問題進行明確。

不可否認,小產權房是不動產登記制度的一個繞不過去的問題。小產權房問題的處理需要以不動產統一登記為前提,也需要土地制度改革的同步推進。不管怎樣,小產權房也是客觀存在的不動產,制度無法繞開,登不登記必須明確。而此次《條例》的實施使得這一問題更加迫切,應儘快出台相關實施細則予以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