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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如何規範"網婚"

網婚,全稱網絡婚姻,也有人稱為網絡婚禮,是指在虛擬的網絡上進行結婚登記、並領取虛擬結婚證所締結的婚姻關係,這種婚姻關係是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的。但隨着網婚的出現,也帶來不少的道德與倫理問題,我們應該如何規範“網婚”,應從哪些方面入手規範“網婚”?接下來,張穎律師為您詳細介紹。

應如何規範"網婚"

互聯網時代,許多人的感情表達方式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網婚的出現對傳統婚戀觀造成了巨大的衝擊和影響。但另一方面它又是傳統婚姻後出現的另一種新型模式,它改變了傳統婚姻的內容和形式,以其特有的形式吸引着人們的眼球,因此有必要尋求一些有效的對策引導“網婚”朝一個健康、文明的方向發展。

(一)完善法律,為解決“網婚”衝擊提供法律保障。

法律是社會正義和社會秩序的最後一道防線。當網絡婚姻的問題演變到一定嚴重程度時,只有道德約束社會輿論的監督顯然不足以解決相應問題。這就需要具有國家強制力的手段來維護社會公正和秩序。新《婚姻法》中沒有關於網婚方面的明確規定。

由網絡婚姻導致的離婚問題,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如何才能在現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尋找一個合理平衡,首先要加深對新婚姻法有關條文的理解,從立法本義上做出準確解釋,正確適用法律;其次要完善婚姻法的相關條款,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過程中,適當向無過錯方傾斜,真正做到保護無過錯方。

和諧的法律制度在於將社會責任與道義融入了法條之中,那麼在婚姻自由與道德自律之間更推崇以理入法、以法固理,並由此來推進婚姻法律制度的健全發展,最終形成婚姻的制度保障。

(二)夫妻間婚姻和諧,並加強婚姻責任意識為解決“網婚”衝擊提供情感保障。

婚姻生活中存在許多問題,“愛情作為兩性間特定關係的範圍,同時包含着主觀情感和客觀義務兩個方面,是兩性間互相愛慕的情感和彼此自願承擔義務的有機統一……事實上,在任何人的真正愛情生活中,主觀情感和客觀義務這兩個方面,不僅是相輔相成的,而且是相互促進的。因此隨着愛的權利的行使,也就產生了愛的義務,這就是婚姻責任。”責任是婚姻幸福的核心。

互相忠實是夫妻之間的第一責任、是雙方在彼此平等、彼此信任的基礎上彼此愛戀的專一不二。從深層來看,忠實意味着一種責任承擔,既是對本人的負責,也是對對方的負責,它包括行為上的忠實和情感上的忠實兩個方面。 從這個角度而言,已婚者“網婚”無疑是對現實婚姻的迷失、偏離甚至是背叛,遊戲網婚者只會弱化婚姻責任。因此,已婚者應以對家庭、配偶、子女應盡的責任和自身家庭角色的尊嚴、形象為重,儘量避免、杜絕網婚,更不能把婚姻視作兒戲。

(三)網民應對婚姻加以自我心理引導和調適。

很多人因“網婚”的隱蔽性、安全性,因而他們可以盡情地在網絡上傾訴心情,而不必戴着假面具偽飾真情,網絡很容易使人放心地在上面馳騁,在上面肆無忌憚地渲泄情緒,因而也很容易使人上癮。“網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全新的心理調適,但同時,我們應該知道這種調解方式又是極其有限的。弄不好會起麻痺作用。要正確看待網絡調適的雙面性。

(四)學校、家庭、社會應該強化網絡道德觀念,規範網絡倫理行為,加強人格自律。

在缺乏監督的隱祕空間裏不做昧良心的事,及時清除自己頭腦裏的不健康思想。面對充滿誘惑力的“網婚”,要認清其實質。從思想上、行動上抑制。要始終如一的保持正直善良的人格風範,不管是虛擬人格還是現實人格。

同時,網民應加強防護意識。網絡是一種開放的文化體系,其中精華與糟粕並存,主流與非主流同在,在這樣一個網絡時代裏,我國互聯網上的侵害雖不嚴重,但也為數不少,其中大都以女性網民居多,另外還應看到,作為互聯網上的站點,域外以及國外侵害者甚至是不法之徒通過互聯網進入本地區域網,對自我防範意識薄弱的網民進行侵害,因此網民應強化自我防範意識是相當重要的。

綜上,“網婚”的出現確實對傳統婚戀觀造成了衝擊,但從另一方面來説,它也可説是網絡時代的另一種婚姻模式,我們不能將其視為洪水野獸,一味的排斥、反感。“網婚”給現實人們中的生活造成的困惑也無非是人的問題,如果能在虛擬與現實中找到平衡點,相信擁有一段浪漫的“網婚”也不失為一種新的嘗試。

標籤:網婚 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