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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房屋徵收部門"具體是哪些部門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市、區、縣(市)城市房屋徵收和補償管理辦公室是市、區、縣(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區、縣(市)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轄區內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負責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並對區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進行監督。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地的"房屋徵收部門"具體是哪些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