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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小產權房拆遷補償

法律1.32W
鄭州市小產權房拆遷補償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將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轉化為國有土地,並依法給予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民合理補償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為。 土地徵收具有法定性,根據行政合法性原則,必須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國家強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權的行為,並不以取得徵得被徵地人的同意為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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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小產權房最新政策


小產權房在鄭州越來越隱蔽,“拆遷安置房”等仍在銷售

專家稱,對非安置對象來説,即使買的安置房本身手續沒問題,出現糾紛時產權也不受保障

此外,凡是沒有土地證、規劃證的房子,都約等於小產權房,購買更是沒保障

3月末,小產權房初步清理整治政策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這一消息的披露讓小產權房以及它們的命運再次受到人們的關注。

據透露,在清理整治方案中,對尚未銷售的小產權房,一定年限後新建、續建的小產權房,必須全部停建、停售。

然而在鄭州,一些打着城中村拆遷後“村民安置用房”名義的房子仍然在銷售,記者暗訪發現,這些樓盤並沒有商品房預售證等手續

結合,以上知識可以看出,小產權房國家規定是不能進行明確交易的,特別是鄭州市小產權房政策中對小產權房相關要求已經很明確的。小產權房,房子在法律上不是屬於你的,所以如果要抵押一般銀行不會貸款給你,法律也不允許上市買賣。雖然在價格上深受資金有限制的購房者的青睞,但“小產權房”存在諸多風險,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辦理產權,不受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