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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近年來,社會發展越來越迅速,人們的生活水準越來越高,國家為了人民生活的更好正在做出不斷地努力,拆遷改造就是一個很普遍的現象。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可能最關注自己的利益會不會遭到損失,今天小編就為大家分析一下關於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以鄭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為例,希望大家能夠在個性中尋求共性,積極參與到國家建設中去。

鄭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鄭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國有土地住宅房屋被徵收,以兩種方式補償。鄭州市已經確定統一的房屋徵收補償標準。該標準已經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根據《房屋徵收補償標準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被徵收對象,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兩種補償方式。

選擇貨幣補償的,按被徵收房屋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價上浮30%給予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一是被徵收房屋所有權證註明套內建築面積的,按套內面積給予安置;二是被徵收房屋所有權證未註明套內建築面積的,安置房按被徵收房屋建築面積上浮20%進行安置,上浮部分不計價。

貨幣補償,選擇評估機構被徵收人説了算。過去,一些開發商在選擇評估機構方面投機取巧,誘騙被拆遷人選擇對開發商有利的評估機構。去年5月份,省人民政府下發《河南省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若干規定》,專門規定選擇評估機構被徵收人説了算。根據規定,被徵收人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協商選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如果在規定時間內協商不成的,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被徵收人投票決定或者採取搖號、抽籤等隨機方式確定。根據河南省出台的《規定》,選定評估機構後,下一步就是對房屋價格進行評估。被徵收人如果對房地產價格評估結果不滿意,可以向原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複核評估。如果對複核結果還不滿意,可以向被徵收房屋所在地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徵收建成區集體土地房屋,要解決被安置人生活出路。根據新出台的《意見》,建成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被徵收後,要按照人均住房安置建築面積不大於60平方米、商業用房不小於10平方米標準安置。其中,人均10平方米的商業用房用於解決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實行集體管理與經營。

另外,在人均安置房建築面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住宅用房和商業用房的安置比例,並允許以激勵的方式按成本價增購不大於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積、商業用房面積及增購房面積總和不大於90平方米。

此外,建成區外規劃區內(含規劃區周邊3公里範圍內)的合村並城,人均住房安置面積不大於70平方米,商業用房安置面積不大於20平方米。其中,人均20平方米的商業用房,用於解決被安置人生活出路,宜實行集體管理與經營;在人均安置房建築面積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住宅用房和商業用房的安置比例,並允許被拆遷村民以激勵的方式按成本價增購不大於20平方米住宅安置用房。安置住宅房面積、商業用房面積及增購房面積總和不大於110平方米。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由此可見,在關於鄭州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問題的細則上,管理部門所頒佈的對策還是很到位的。無論是從對拆遷居民的補償來看還是從進行拆遷的管理方式都具有針對性,在對待達到拆遷補償標準的居民上也是確保資金到位。文章綜合分析了鄭州房屋拆遷標準是按照什麼來算的又是如何規定的,旨在幫助廣大人民更好地瞭解拆遷補償方面的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