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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宣告失蹤的含義是什麼

法律2.75W
最新宣告失蹤的含義是什麼
最新宣告失蹤的含義是什麼

宣告失蹤是指自然人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到法定期限,經利害關係人申請,由人民法院宣告其為失蹤人的法律制度。它是人民法院在法律上以推定方式確認自然人失蹤的事實,結束失蹤人財產無人管理、所負擔的義務得不到履行的不正常狀態,從而維護自然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穩定的重要制度。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十條,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


《民法典》第四十一條,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爭結束之日或者有關機關確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