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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交通管制員工無法按時返崗的算曠工嗎

法律2.94W
因疫情交通管制員工無法按時返崗的算曠工嗎

對於每一位的勞動者而言,憑藉自己的勞動成果獲得報酬是一件開心的事。而每每員工去公司面試,最關心的一個核心就是公司對於員工的工資水平和員工福利待遇。現在的福利待遇指企業為了保留和激勵員工,福利是非現金形式的報酬,而津貼是以現金形式固定發放的。工資的及時發放以及福利的保障是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最為有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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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交通管制員工無法按時返崗的算曠工嗎

因疫情交通管制員工無法按時返崗的,需要向公司説明情況和請假,符合公司請假的條件,那麼公司不能認定員工存在曠工情況,解除合同則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第八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雙方勞動關係解除後,有權要求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