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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人必讀之《勞動關係證據乾貨》

打工人必讀之《勞動關係證據乾貨》

年底遇到很多工傷糾紛,絕大多數都沒有勞動合同!當事人也拿不出勞動關係證據,看來有必要科普一下勞動關係問題!

【勞務關係】VS【勞動關係】

【勞務關係】是提供勞務的一方為需要的一方以勞動形式提供勞動,而需要方支付約定報酬的社會關係。實質上就是一種普通的合同關係。常見的僱傭關係和勞務合同以及勞務派遺等;正因形式多樣老百姓很難區分、易混淆。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工作,成為用人單位的成員,從用人單位領取勞動報酬和受勞動保護。大家可以把它理解為更嚴格的勞務關係,嚴格在哪?須是特殊的組織和勞動者才能形成勞動關係,法律給勞動關係設置了更苛刻的門檻。

 

【如何區分勞務和勞動呢?】

簡單就是看簽訂 《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勞務】:實踐中,勞務因為臨時性、平權性,法律不強制要求籤訂書面合同,口頭約定亦可;

【勞動】:而勞動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這是強制性要求,也是法律對弱勢勞動者的特殊一保護;這就是為什麼有些不籤合同單位可能【賠錢倒閉】......

【勞動合同】如果單位沒有及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那麼先看自己這份工作是否符合勞動關係的特點:對方具備法定的用人單位資格;自己是具有勞動能力以金錢收入為生活來源的勞動者;雙方有管理與被管理的隸屬關係......如果都符合,那可能獲得最高11個月的雙倍工資。此時你一定要低調,麻利準備【勞動關係證據】

 

哪些屬於【勞動關係證據】?

證明你們符合【勞動關係特徵】的相關材料。

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2005年是12號文件《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2條,法院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參照證據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花名冊)、繳納社會保險記錄;

2)用人單位發放“工作證”、“服務證”等證明身份的正件,再如“印有公司 logo的員工電梯卡”、“公司1ogo的門禁卡”

3)勞動者填寫的“入職登記表”、“報名表”等;

4)考勤記錄,指紋打卡、釘釘考勤、工資條、遲到早退扣款通知等;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2人以上),

如果你還分不清,記得聯繫律師哦~下回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