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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勞動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沒簽勞動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一、沒簽勞動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1、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發生糾紛後,當事人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自行處理;

2、未簽訂勞動合同卻產生了勞動糾紛,協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有關機構應當予以受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3、如果勞動者對仲裁委員會的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沒簽勞動合同怎麼證明勞動關係?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三、沒簽勞動合同申請勞動仲裁需準備哪些材料?

1、勞動仲裁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複印件;

4、證據資料。

四、沒簽勞動合同的仲裁申請書需載明哪些內容?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五、沒簽勞動合同可以中斷仲裁時效的情形有哪些?

1、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2、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3、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在勞動關係中,員工一定不能默認公司不籤勞動合同的這種違法行為,如果建立勞動關係已滿一年公司都沒有籤合同,但員工也沒有主動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仲裁時效後就不能再主張賠償金。但員工和公司協商或者有其他維權行為的,仲裁時效可以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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