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勞動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管理法規,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強迫職工勞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強迫他人勞動,造成人員傷亡或者患職業病的;
(二)採用毆打、脅迫、扣發工資、扣留身份證件等手段限制人身自由,強迫他人勞動的;
(三)強迫婦女從事井下勞動、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或者強迫處於經期、孕期和哺乳期婦女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以上的勞動或者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的;
(四)強迫已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未成年人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或者從事高空、井下勞動,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險環境下從事勞動的;
(五)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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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是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不滿16週歲的人不是本罪的主體。(二)主觀要件本罪的主觀方面應該是故意,過失不能構成本罪。(三)客體要件本罪的客體具有雙重性。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行為,既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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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取證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以毆打、捆綁、違法使用械具等惡劣手段逼取證人證言的;2、暴力取證造成證人輕傷、重傷、死亡的;3、暴力取證,情節嚴重,導致證人自殺、自殘造成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4、暴力取證,造成錯案的;5、暴力取證3人次以上的;6、縱容、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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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監管人罪概念
虐待被監管人罪是指監獄、拘留所、看守所、拘役所、勞教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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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客體要件是行為必須侵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利。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包括,信仰宗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