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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交易罪司法解釋是什麼?

強迫交易罪司法解釋是什麼?

市場經濟講究公平法制,買賣雙方地位平等,買賣自由。賣方不得以暴力、脅迫等手段強制提供商品和服務。不然,這種行為可能違法甚至是犯罪我國刑法裏面有強迫交易罪這個具體罪名。那麼,強迫交易罪最新司法解釋是什麼?下面我們來看看小編的這篇文章。

一、強迫交易罪最新司法解釋是什麼

刑法修正案(八)將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修改為:“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強買強賣商品的;

“2、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的;

“3、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投標、拍賣的;

“4、強迫他人轉讓或者收購公司、企業的股份、債券或者其他資產的;

“5、強迫他人蔘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的。”

二、如何區分強迫交易罪與一般違法行為

強迫交易行為屬一種擾亂市場管理秩序的違法行為,這種行為在商品交易或服務交易中並不鮮見,因此,本法為了不至於打擊面過大,而規定了強行商品交易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應當包括以下幾點:

1、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獲利數額較大的;

2、多次強迫交易的;

3、社會影響惡劣的;

4、給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較為嚴重後果的;

5、強迫交易嚴重擾亂市場的;

6、二人以上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

行為人用輕微的威脅手段進行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務,行為很有節制、獲利很有限的,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屬於一般違法行為,不能認為是犯罪。

三、強迫交易罪的客體要件是什麼

本罪不僅侵犯了交易相對方的合法權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場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發生的法律關係,應當遵循市場交易中的自願與公平原則。但在現時生活中,交易雙方強買強賣、強迫他人提供服務或者強迫他人接受服務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行為違背了市場交易原則,破壞了市場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費者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如果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行交易,就具有了嚴重的社會危害性,情節嚴重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強迫交易罪侵犯的客體是商品交易秩序和對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強迫交易罪最新司法解釋,構成本罪的,量刑標準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強行買賣犯罪情節十分嚴重,最高量刑可以到七年有期徒刑。正確判斷強行買賣是一般違法還是犯罪,主要看行為情節是否嚴重。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