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季報還是年報
土地使用權的獲得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大家對於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季報還是年報瞭解的不是很多,一般不經常辦理土地使用權的人很難知道。土地使用税的繳納在税務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中都有規定,接下來,小編將重點介紹一下土地使用税繳納的問題。
一、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季報還是年報
1、房產税和土地使用税是按年徵收按季申報;
2、具體申報時間和繳納時間:每季的徵期內,即每年的1.1-1.15、4.1-4.15、7.1-7.15、10.1-10.15申報和繳納上一季度的房產和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
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市政建設情況和經濟繁榮程度在規定税額幅度內,確定所轄地區的適用税額幅度。經濟落後地區,土地使用税的適用税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税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税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准。
三、土地使用税的減免規定
按照税法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税減免税優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和(88)國税地字第015號等文件的規定,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二)企業辦的學校、醫院、託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
(三)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徵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佔用税的,從批准徵用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但是徵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佔用税的應從批准之次月起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此外,現行税法還規定:
(1)企業關閉、撤銷、搬遷後,其原有場地未作他用的,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批准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
(2)企業範圍內的荒山、林地、湖泊等佔地,尚未使用的,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税務局審批暫免徵收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人繳納土地使用税確有困難需要定期減免的,年減免税額不足10萬元的,經當地財政局、地方税務局審核,報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批;10萬元以上的,經省級財政部門和地方税務局審核,報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審批。農業企業無償使用免税單位的土地,應當照徵土地使用税。
通過本文的介紹,大家對於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季報還是年報應該不會再有疑問了。土地使用税的繳納,在拿到土地證之前就必須繳納的,繳納土地税以後就可以獲得繳費發票,有了發票,土地管理部門也會為大家辦理土地證,因此,大家也無需擔心土地使用税的繳納。
-
土地使用税退税流程是怎麼樣的?
我們知道,人民對於土地是隻有使用權的,這樣有些個人或者企業在使用土地的時候還要繳納一定的土地使用税的。納税是納税人應盡的義務,所以我們必須及時繳納。有些情況繳納的土地使用税是可以退還給個人的。那麼,土地使用税退税流程是怎麼樣的?下面,就讓小編帶領大家了...
-
河南省土地使用税減免的規定是什麼?
1、法定項目免税。下列土地,免徵土地使用税:(1)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2)由國家財政部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6)經批...
-
公路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交
依法繳納土地使用税是每個公民都應盡的義務。在國家的各項建設中,對土地使用的規劃是有所不同的。生活中,單位和個人用地是需要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税的,但是,對於有些建築用地,國家是免收土地使用税的。例如,公路用地。以下是小編對公路用地土地使用税是否可以免交的...
-
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有哪些
眾所周知,土地大家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只有國家才有土地的所有權。那麼大家知道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規定有什麼?城鎮土地使用税規定國家機關,軍用地不收取税,經批准開山填海或者其他用途的土地免徵税時間為五到十年。城鎮土地使用税標準規定有什麼《中華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