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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

使用土地是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的,我國的土地使用税在城鎮以上地區收取,但對於哪些的屬於公共用地,或者是公益用地用或者是屬於國家批准的其他不用納税的情形,也是可以不繳納税税收的。那麼,根據相關發女鬼的,基建土地使用税是否需要繳納?

基建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

一、基建項目在建期間的用地應否徵收土地使用税?

對基建項目在建期間使用的土地,原則上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但對有些基建項目,特別是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佔地面積大,建設週期長,在建期間又沒有經營收入,為照顧其實際情況,對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的,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根據

對基建項目在建期間使用的土地,原則上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但對有些基建項目,特別是國家產業政策扶持發展的大型基建項目佔地面積大,建設週期長,在建期間又沒有經營收入,為照顧其實際情況,對納税人納税確有困難的,可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税務局根據具體情況予以免徵或減徵土地使用税,對已經完工或已經使用的建設項目,其用地應照章徵收土地使用税。

二、基建土地使用税如何繳納?

1、業務描述

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就其應税項目如實向税務機關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2、報送資料

(1)《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3份。

(2)首次申報或土地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報送《城鎮土地使用税税源明細表》3份,同時提供土地使用權證或購地合同、發票等證明土地使用權屬的材料。

3、基本規範

(1)辦税服務廳接收納税人資料信息或納税人通過互聯網絡申報後提交的紙質資料,核對資料信息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寫內容是否完整、是否與税收優惠備案審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時辦結;不符合的當場一次性告知應補正資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為納税人提供申報納税辦理指引,輔導納税人申報納税,提示納税人填寫税收優惠欄目。

(3)納税人可通過財税庫銀電子繳税系統或銀行卡(POS機)等方式繳納税款,辦税服務廳應按規定開具完税憑證。

(4)辦税服務廳人員在《城鎮土地使用税納税申報表》上簽名並加蓋業務專用章,一份返還納税人,一份作為資料歸檔,一份作為税收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

(5)在辦税服務廳或商業密集區提供自助辦税設備。

4、辦理地點

各地辦税服務廳。

5、辦理時間

各地辦税服務廳工作時間。

6、聯繫電話

12366。

由以上信息,我們知道基建土地使用税需要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納税,在納税之前,首先需要進行納税申報,在申報時要準備齊全相關材料,然後在根據申報內容進行納税。一般來説,納税地點是在各地的辦税服務廳,在上班時間都可以辦理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