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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5級如何計算方法有哪些依據

土地作為一種特殊資源,在我國使用和審批都有着較為特殊的審理辦法。我國的土地是歸國家和集體財產所有的,對於使用國家的用地是要進行一部分的土地使用税的上交的,那土地使用税5級如何計算方法有哪些依據呢。下面小編就這一問題為你詳細解答。

土地使用税5級如何計算方法有哪些依據

一、土地使用税5級如何計算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務機關徵收的一種税賦。由於土地使用税只在縣城以上城市徵收,因此也稱城鎮土地使用税。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第四條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徵税對象: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

其中,城市是指經國務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城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建制鎮;

工礦區是指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建制鎮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土地使用税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徵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税額的2倍-5倍範圍內加成徵税。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衞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税。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税。

還有一類是不需要上交的就是一些公共建設和農業、水利等基礎性建設和個人的非營利住房。這部分土地屬於公共事業或老百姓自身需求的用地,國家對這部分土地的税收予以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