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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在蕪湖,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機想要開發利用,在瞭解當地發展的同時還有一個問題覺得困擾不已,就是關於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税的相關問題比較迷惑,比如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等等,下面由小編為大家介紹相關的政策。

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蕪湖鏡湖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

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方式

城鎮土地使用税的申報:納税人首次申報城鎮土地使用税前,應先在税務機關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填寫《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記表》。信息登記完成後,即可辦理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申報時應填寫《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表》。

三、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時間

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税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徵收方法,具體納税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何分期繳納應問一問你企業的税務專管員);以出讓或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的此條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應該從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按下列辦法確定:

1、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税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税人申報土地面積,據以納税,待核發土地使用證以後再作調整。 以上就是我們關於蕪湖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的詳細回答。從上文可知,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另外,如果你對徵收土地使用税還有其他疑問,請及時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四、蕪湖鏡湖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

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房產税按照每年租金18萬乘以12%;土地使用税按照土地使用面積乘以5或者7

通過上面詳細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蕪湖鏡湖區土地使用税的相關政策有了一定的瞭解,讓那些閒置的土地充分利用,不僅增加了自己的收入,還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為蕪湖鏡湖的人們帶來更多的益處,當然,在開發的過程中要量力而行,在取得經濟效益的同時能夠保持周邊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