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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羊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我國對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以土地面積多少為標準徵收土地使用税,各省市不同地區都有不同的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那麼四川省成都青羊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怎樣規定的呢?今天本站小編在這裏為大家進行詳細的解答。

成都青羊區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是什麼

一、關於城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標準

對於2017成都土地使用税如何徵收問題,根據我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只有城鎮的土地需要徵收税費,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鎮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範圍內的土地為徵税對象,以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按規定税額對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徵收。其税額標準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確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間。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單位税額各地差異較大,請諮詢您所在地地方税務局。

中心城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最高一級為30元,最低一級為6元。

温江區、新都區、青白江區、龍泉驛區、都江堰市最高一級為18元,最低一級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崍市最高一級為14元,最低一級為2元。

雙流縣、郫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4元。

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最高一級為12元,最低一級為2元。

建制鎮、工礦區最高一級為8元,最低一級為1元。

二、關於徵税範圍

各區(市)縣城、建制鎮的具體徵税範圍,按照各級政府批准的城鎮規劃確定。

今後調整、新增的區(市)縣、鎮,隨即調整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等級税額。

對不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和工礦區徵税範圍的各類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和居民聚集區,參照建制鎮和工礦區的税額標準徵税,具體辦法由各區(市)縣政府確定。

為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益,對於以分批建設為理由形成的閒置土地,當地政府可作出加成徵收税款的具體規定。但加成徵收的額度不得高於當地規定的最高適用税額標準。

可以看到青羊區的標準是最高一級為30元,最低一級為6元。那麼關於其他省市土地使用税的徵收標準大家可以諮詢當地土地局,也可以在本站網站上進行在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