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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征收土地費標準是什麼?

一、湖南征收土地費標準是什麼?

湖南征收土地費標準是什麼?

農村徵收土地補償標準是根據具體的土地的種類、用途來確定。

1、 徵收耕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3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萬元。

2、 徵收基本農田補償標準

旱田平均每畝補償5.8萬元,水田平均每畝補償9.9萬元,菜田平均每畝補償15.6萬元。

3、徵收林地及其他農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8萬元。

4、徵收工礦建設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體建設用地平均每畝補償13.6萬元。

5、徵收空閒地、荒山、荒地、荒灘、荒溝和未利用地平均每畝補償2.1萬元。

其他税費

1、耕地佔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計算。

2、商品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按每畝1萬元計算。

3、徵地管理費,按徵地總費用的3%計算。由國土資源部門嚴格按有關規定使用。

4、耕地佔補平衡造地費,平均每畝4000元,統籌調劑使用,省國土資源廳負責監督驗收。

二、徵地工作程序是什麼?

1、告知徵地情況。

2、確認徵地調查結果。

3、組織徵地聽證。

4、簽訂徵地補償協議。

5、公開徵地批准事項。

6、支付徵地補償安置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被拆遷的補償範圍:包括農民的房屋、房屋的裝修裝飾、以及院內附着物,如農民自家種的果樹、蔬菜,景觀樹等;還有廁所、水井等建築。其次就是對農民的安置費用,安置費是結合當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線以及每家人口數量來決定的。

簡單的説主要包括2類:一是農民的固定財產:農房以及房屋內的裝修;二是其他財產:地上附着物補償比如農民的果園菜園,或者水井廁所等。

日常生活當中,現在不管是在湖南還是在其他的地區,如果要徵收土地的話,都需要對此進行補償。並且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需要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必須要保證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原來的生活水平不能夠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