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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鳩江區徵地苗木補償標準的通知

蕪湖鳩江區徵地苗木補償標準的通知

蕪湖鳩江區徵地苗木補償標準的通知

關於蕪湖鳩江區徵地苗木補償標準的通知,參考以下內容。

根據2020年7月28日發佈的《蕪湖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2020年第3號)2019-59批次》,關於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補償的標準規定,按照《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蕪湖市市區集體土地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規定執行。

根據《蕪湖市人民政府關於蕪湖市市區集體土地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規定,鳩江區青苗補償標準如下(單位:元/畝):

鳩江區沈巷鎮集體土地青苗補償標準

大棚蔬菜:2750-4400。(大棚作物2750-4400元/畝,無地村另補大棚材料費:鋼架1000元/畝,竹架大棚300元/畝。)

露天蔬菜:1650。

水稻:1200。

旱地作物(油菜等):1200。

棉花:1800。(包括棉花、蔬菜、瓜果、豆類(含小拱棚))

水生作物:1050。(指藕、菱角、蒿瓜等)

藥材:1700。

精養魚塘:1500。

一般魚塘:800。

果園:2000。(指茶、桑、葡萄、桃、李、杏等成片果園。已結果成熟可收穫的按年產值的1/2補償)

經縣級以上農業部門批准種植苗木的土地(指成片密集的每2平方米達到1棵及以上的地塊,未達到成片密集標準的按照蕪政辦〔2011〕9號文件執行):

胸徑2釐米及以下:5000。

胸徑大於2釐米到4釐米之間:6000。

胸徑大於4釐米到7釐米之間:9500。

胸徑大於7釐米到15釐米之間:13000。

胸徑大於15釐米:17000。

林地:沒有具體規定,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執行。

鳩江區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集體土地青苗補償標準

蔬菜類:1650。(包括菜地蔬菜和水生蔬菜,水生蔬菜如藕、茭、菱等)

糧油作物類:1200。(包括水稻、麥類、玉米、山芋、豆類、芝麻、花生、油菜等)

經濟作物類:1800。(包括:甘蔗、甜菜、棉花、麻類、西瓜、香瓜、草莓、藥材、香料等)

食用菌養殖:

平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別為:1.1元/0.9元/0.6元/袋。

香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別為:1.2元/1.0元/0.7元/袋。

花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別為:1.3元/1.0元/0.7元/袋。

金針菇:按出菇初期/盛期/末期分別為:1.4元/1.1元/0.8元/袋。

水產養殖類:

精養魚塘:2520。(指專門養育池塘,面積5-20畝,深1.5米,有進排水、增氧等養殖設施)

一般魚塘:1260。

網箱、水泥地養殖:7350。(鰍、鱔)

有防逃設施、池塘養殖:2850。(甲魚)

池塘、挖田養蟹:1900。(河蟹)

繁殖培育池:1900。(青蝦)

備註:未列入品種可參照相似品種的標準補償。

注:其餘青苗類型補償額,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評估機構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