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土地使用税海域證在獲得後還需要繳納嗎?

一、土地使用税海域證在獲得後還需要繳納嗎?

土地使用税海域證在獲得後還需要繳納嗎?

海域證在獲得後還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二、海域證如何換土地證

1、海域使用證換髮國有土地使用證是一種新生事物,税務總局對這換髮過程中土地的轉移是否需要徵税、徵收哪些税種、徵收依據等政策還沒有明確,對税務部門徵税帶來困難。

2、在海域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海域使用現狀。 填海項目竣工後形成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3、海域使用權人應當自填海項目竣工之日起三個月內,憑海域使用權證書,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換髮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土地使用權。

4、海域使用證是填海之後取得的,取得海域使用證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必須有土地使用證才能辦理房屋產權。

三、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嗎?

按照國家法律的規定,不動產權證當讓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但目前,政府並未強制要求更換新證,而是採取不變不換的原則,所以只要你產權沒有變換,土地使用證繼續有效,也不用去換。

不動產權證可以代替土地使用證,這是可以肯定的事情。所以大家也不需要過於放在心上,手上的土地使用證依然有效。當然,如果你的房子現在正在買賣的話,交易結束後不動產登記中心就只會給你發一個不動產權證了,而土地使用證也會被收回。

海域證雖然可以替換我土地使用税,但是在此種證件獲得後,該公民依舊不屬於可以繳納或者是可以少繳納一部分土地使用税的條件的,故此若是想憑藉此種證明就可以使用一定面積的土地,是一定需要教案既定的税額的,否則就有可能被舉報為是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