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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徵地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近年來,帖論據為了加強城市之間的聯繫,也未自己帶來利潤,興修鐵路。高鐵是鐵路的一種分類,修建高鐵不可避免的需要徵用屬於公民使用的土地,為了保護被徵地者的利益,徵地必須按照高鐵徵地程序進行。高鐵徵地程序是怎樣的呢?現在就來一起了解下吧。

高鐵徵地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一、高鐵徵地程序

1、告知徵地情況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等,以書面形式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徵地農户。在告知後,凡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在擬徵土地上搶栽、搶種、搶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徵地時一律不予補償。

       2、開展實地調查

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對擬徵收土地的權屬、地類、面積以及地上附着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進行調查和證據保全。

3、確認調查結果

調查結果應與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共同確認。在調查確認中,對拒不在調查表中籤字確認的,由被徵地所在鄉(鎮)、村、組有關人員簽字見證調查結果,也可以採用照相、攝像等取證方式,並將結果予以公證,作為實施徵地補償的依據。

4、告知聽證權利

在徵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對擬徵地的補償標準、安置途徑有申請聽證的權利。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在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向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5、徵地方案報批

市、縣國土資源部門將擬訂的徵收土地方案、農用地轉用方案、供地方案等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6、發佈徵收土地方案公告

徵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准後,除涉及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外,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在被徵地所在的村、組發佈徵收土地方案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7、進行徵地補償登記

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應當在徵收土地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指定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有關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8、發佈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根據經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予以公告,其中,徵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户的意見。當事人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9、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裁決

對市、縣人民政府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有異議的,或者對適用徵地補償安置方案涉及的對被徵地地類、人均耕地面積、被徵土地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認定有異議的,或者對區片綜合地價的適用標準和計算有異議的,應當先向擬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市、縣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申請協調。經協調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同批准徵地的人民政府再行協調或依法作出裁決。徵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徵地方案的實施,被徵地單位應按經批准的徵地方案的規定,按時交付土地。

二、高鐵徵地徵地補償標準

1、土地補償費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土地補償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該費用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切實措施,使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不因徵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國某些省份規定如果農民土地被徵用後再沒有土地可以耕種,那麼應當將土地補償費中的部分支付給失地農民。具體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類似規定,你應當向當地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查詢。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為被徵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此款的支付要根據被徵地農民的選擇來確定,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貨幣安置,即要錢不要地,那麼此款應全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調地安置,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本村機動地中劃出土地給被徵地農民耕種,那麼此款應當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當然,安置補助費4-6倍這個倍數不是不可變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條第6款的規定,上述費用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維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使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費的總和達到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0倍。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更是從保障民生出發,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達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徵地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當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予以補貼。”

3、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地上附着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徵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於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於評估,應由徵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4、青苗補償費

青苗補償費指被徵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徵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徵地首先需要進行徵地申請,發佈欲徵地公告,告知被徵地者即將被土地被徵的事實,然後開展實地調查,制定徵地方案。在申請被批准後,需要制定安置方案、補償方案,對補償金的發放需要進行登記。

標籤:徵地 高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