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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規定的?

如今我國的高鐵技術已經很成熟,很多省份都將高鐵建設列為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政府在立項之後,會確定線路走向,對於沿線涉及到村莊進行搬遷,徵收到農村土地的,要給村民一筆經濟補償。那麼,高鐵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下面我們跟隨本站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

高鐵徵地補償標準2021年是怎樣規定的?

一、高鐵徵地補償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鐵路佔地同樣屬於國家建設徵收農民集體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涉及的補償費用一共有5項,分別是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1、土地補償費

按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2、安置補助費

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此款的支付要根據被徵地農民的選擇來確定,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貨幣安置,即要錢不要地,那麼此款應全額支付給被徵地農民;如果被徵地農民選擇調地安置,即村集體經濟組織從本村機動地中劃出土地給被徵地農民耕種,那麼此款應當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

3、地上附着物補償費

地上附着物補償則主要指被徵地農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產設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於地表的各種附屬設施,其補償款一般按照評估價格來計算,直接支付給所有權人。至於評估,應由徵地機關指定中立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來進行,當事人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申請重新評估。

4、青苗補償費

青苗補償費指被徵收土地上一季作物的產值,該款直接支付給具體的承包人。當然,這筆費用是否發生,要看徵地當時該地塊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經停耕,沒有種植任何作物,則不存在這筆費用。

二、徵地補償款分配糾紛是否屬於民訴受案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26條明確規定:“市、縣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對村民委員會的工作給予指導、支持和幫助。”故當村民與村委會或村民小組因徵地補償費問題發生爭議時,市、縣、鄉(鎮)政府應當解決,責無旁貸。所以,土地徵用補償費用分配糾紛不屬於人民法院管轄。也有人認為,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十條的規定,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集體經濟組織是代表農民集體對其所有的集體土地行使經營、管理、收益權的機構,與其成員之間地位平等。集體經濟組織分配土地徵用補償費用的行為,是依法行使集體土地的經營、管理、收益權的具體體現,是一種民事行為。因此,此類糾紛屬民事訴訟受案範圍。

綜上所述,儘管高鐵建設基本採取高架的方式,但是還會佔用到農村的耕地。徵地補償包括5個項目,其中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費省一級政府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涉及到拆遷安置的,對於房屋,政府還有拆遷補償款。

標籤:徵地 高鐵 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