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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在我國是受法律保護的。並且現如今隨着土地價值的不斷攀升,為了防止我國國有土地的流失和非法利用,生活當中每一塊土地的使用,都必須經過我國國土資源局的嚴格審批,只有擁有土地使用權以後,才可以對土地進行使用。下面小編就為大家介紹一下,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一、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是什麼?

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農民集體土地所享有的佔有、利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外延比較大的概念,這裏的土地包括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中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而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二、公司辦理土地使用權的方式

公司可以通過以下方式取得其生產經營所需要的土地使用權:

1、以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即採用出讓方式從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可通過轉讓方式從其他土地使用權持有者手中取得土地使用權。

其中,以轉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應注意以下問題:

(1)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只能是對原土地使用權剩餘期限的轉讓。

(2)土地使用權人必須在對土地進行一定開發之後才可以轉讓其權利。

(3)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附着物應隨同轉讓。

(4)改變土地用途的轉讓,必須取得土地管理部門的同意並按新的土地使用方式繳納(或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5)土地使用權轉讓應辦理過户登記手續。

2、折價入股。包括公司的發起人將自己通過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折價入股和國家直接將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權折價入股。

以土地使用權折股出資時,要遵守以下法律、法規要求:

(1)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出資者應當具有土地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轉讓合同,且上述土地使用權上不存在限制折價入股的擔保物權。

(2)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出資的,出資者應當向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後方能作為出資;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先依法徵為國有土地後方能作為出資;農村和城市郊區的集體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登記註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後方能作為出資。

3、公司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常見形式包括:向股東租賃、向土地管理部門租賃和向其他土地使用者租賃。以租賃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時,要注意以下方面:

(1)遵守國有土地租賃相關規定和程序。根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國土資發(1999)222號)》,承租人通過向國家租賃土地取得土地使用權,在按規定支付土地租金並完成開發建設後,經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或根據租賃合同約定,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2)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應當辦理出讓手續後方可租賃。以行政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原則上是不能出租的。因此,出資者應當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然後再出租給公司。

(3)公司取得生產經營所必需的土地時,應當簽訂長期土地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包括:土地的租用年限、租金及付費方式和到期後對土地的處置計劃(優先選擇權等)。

我們可以看出,土地和土地使用權之間的關係是相互依偎的。土地屬於國家的公有資源,但是我國公民可以對土地進行使用,這個前提是必須辦理土地使用證,在正常的法律允許的範圍之內,對我國的土地進行利用分配。

標籤:土地 使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