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土地流轉和土地確權的關係

法律1.34W
土地流轉和土地確權的關係

農村土地承包是指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權性質不變,承包地不得買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土地確權和户口的關係是什麼

農村土地確權跟户口當然是有關係了,本集體村民的身份是户口體現出來的。

農村土地確權是指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規定確定某一範圍內的土地(或稱一宗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的隸屬關係和他項權利的內容。每宗地的土地權屬要經過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核屬審核、登記註冊、頒發土地證書等土地登記程序,才能得到最後的確認和確定。2013年1月31日下發的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全面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户口為住户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户,計人為口。

户口即户籍,由公安機關户政管理機構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

農村土地確權後户口還可以遷嗎。可以遷出,這個是個人自由,但可能就無法繼續享受農村土地的確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規定“承包期內,承包方全家遷入設區的市,轉為非農業户口的,應當將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