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規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關係是什麼?
隨着地產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土地的身價不斷飆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價可想而知,總規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關係是什麼呢?我們應該通過合法的手段讓自己的土地不貶值,從而達到最大化被開發的目的。大家跟着本站的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城鄉規劃法》第五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以及鄉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應當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並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
從規劃的空間範圍看,城市總體規劃的範疇比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小,兩者是局部與整體的關係。城市總體規劃的空間範圍侷限於城市建成區和規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空間範圍是整個區域或行政區劃單位。
從規劃區域的角度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是面與點的關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側重與區域性的土地配置,控制城市建設用地總量,解決城市建設用地與農業用地之間的數量和空間配置關係;而城市規劃,主要側重於城市內部土地的合理利用,解決各類城市內部用地之間數量和空間的關係,它是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限定的城市用地範圍的規劃、佈局。
一、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係
(一)兩者關係:
①土地使用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空間範圍是整個區域,以保護土地資源為主要目標,城市總體規劃側重於城市建成區和規劃區內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土地使用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
②城市總體規劃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宏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除了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城市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以及空間佈局等內容,這些都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宏觀依據。
③兩者有着共同的規劃對象,都是對一定時期,一定區域內土地的利用或使用進行的規劃,但內容和作用上不相同。
(二)兩者相互協調和銜接:
①以區域規劃為指導,兩者的基本思想是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以取得最佳的社會、經濟和環境效益。
②在銜接的內容上,主要是把兩個規劃的規劃年限和用地範圍相統一
(三)兩者都應共同遵循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空間協調發展的原則。
(四)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個總體規劃,包含較廣,包括土地利用結構佈局調整、土地利用分區及管制、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治、土地保護規劃等等。土地利用規劃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和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土地利用專項規劃指關於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等某一方面的專門規劃,如基本農田保護規劃、土地整治規劃等,土地利用詳細規劃/土地利用規劃設計屬於控制性的詳細規劃。
總之,雖然總規土地利用土地使用之間有些不同,但社會不斷在發展,我們也必須學會適應這些規則,並在適當的時候為自己選擇相應的條例,合理合法的進行土地交易,才能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做一個合法守法的公民,希望小編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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