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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管理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近年來在許多經濟發達的城市寸土寸金,對於需要土地資源的創業者來説是一個大問題。土地的使用權是如何獲得並轉讓的,是生產者們必須要知道的法律常識,以下就是與之密切相關的法律規定。那集體土地使用證管理辦理的流程是什麼?下面就詳細介紹。

集體土地使用證管理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一、申請

1、由農村村民個人向所屬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提出申請,領取土地登記申請審批表。

2、提交個人身份證或農村居民户口簿複印件一份。

3、土地權屬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隊權屬來源證明書;82年5月14日以後,提交農村建房使用證;97年4月以後提交農村建房申請書、農村建設用地批准書等)。

二、調查

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對申請者的用地進行地籍調查、地籍測量、申請人現場指界、鄰宗地簽字蓋章,填寫地籍調查表,繪製宗地草圖。

三、審核

先由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進行審核,再報縣國土資源局審核,審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線是否無爭議,用地面積是否準確。

四、審批

經審核符合“用地面積清楚,界址準確,權屬合法,無爭議”原則的,可批准並進行張榜公佈,在公佈一個月內無單位或個人對其提出爭議的,由縣人民政府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五、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年限是根據用地類別分類的。與是否為集體使用證沒有關係,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後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經濟使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衞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你的用地年限為70年。

國家通過以上法律對土地的使用做了明確的規定,有助於資源的平等分配,促進社會公平公正的發展。使用者對土地不同的使用期限影響了土地的價格,因而我們應更加重視對這方面法規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