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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集體土地使用證辦理流程是什麼?

集體土地使用證的辦理流程主要是土地登記按照土地登記申請——地籍調查——權屬審核——登記發證。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土地使用權利人身份證或户口冊複印件

3、土地使用的權屬證明材料(政府行文)

4、初始登記頒發的土地證書;

5、建設用地批准書(土地違法案件行政處罰決定書)

6、批准用地繳税費發票或罰款收據複印件申請者提交以上資料後,國土資源所派員進行地籍權屬調查,符合規定的在20個工作日內給予辦理並報縣級人民政府審查批准,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探礦權採礦權辦理程序

一、探礦權1、申請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探礦申請;2、各級地礦部門簽署礦權設置意見;3、登記管理機關審查並批准;4、申請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繳納探礦權使用費(有的同時繳納探礦權價款);5、登記管理機關向探礦權申請人頒發勘查許可證,申請人成為探礦權人。

二、採礦權1、申請人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劃定礦區範圍申請;2、登記管理機關審查並劃定礦區範圍;3、申請人依法辦理礦山企業的設立手續(含礦山企業名稱核准預登記手續);4、申請人正式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採礦申請(附有關材料);5、登記管理機關審查並批准;6、申請人向登記管理機關繳納采礦登記費、公告費、當年採礦權使用費(有的同時繳納采礦權價款)7、登記管理機關向採礦權申請人頒發採礦許可證,申請人成為採礦權人,在法律規定範圍內行使權利。開採只能用於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粘土、頁巖,採礦手續相應簡化。 國土資源(地礦)辦證材料一、探礦權(勘查許可證)1、探礦權申請書(3份)2、標明拐點經緯度座標的區塊圖(1份)3、勘查單位資格證書複印件(1份)4、勘查計劃、合同、委託書、資金證明(1份)5、勘查工作實施方案(1份)二、採礦權(採礦許可證)1、採礦權申請登記書(4份)2、辦礦申請3、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或企業名稱核准預登記)依法設立礦山企業的批准文件4、礦區範圍圖5、採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證明6、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覆印件7、地質資料8、儲量佔用審批材料9、劃定礦區範圍批覆文件及原申報材料;、10、環境影響評價(意見)報告11、礦產資源開發方案開採只能用於普通建築材料的砂、石、粘土、頁巖,只提交材料1、4、6、7、9、10、11。

三、礦產品經營憑證1、經營礦產品申請2、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名稱核准預登記手續或成立經營企業批准文件)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覆印件購礦登記隨《礦產品經營憑證》一起辦理。

集體的土地並不像個人私有的一樣可以隨便由所有者使用而不受到限制,集體歸屬的就必須要爭取到他人的認可後才可以繼續使用,尤其是在使用之前還需要辦理一份國家頒發的證件才能作為自己利用途徑的證明,遵守法定的程序是成功辦理的最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