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有土地使用證沒房產證怎麼賠償?
有土地使用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補償,應本着實事求是的態度協商解決,按照規定給以補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拆除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拆除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適當補償。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被拆遷人可以選擇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的金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
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應當依照規定,計算被拆遷房屋的補償金額和所調換房屋的價格,結清產權調換的差價。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拆遷公益事業用房的,拆遷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城市規劃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給予貨幣補償。
拆遷租賃房屋,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賃關係的,或者被拆遷人對房屋承租人進行安置的,拆遷人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應當與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訂立房屋租賃合同。
若確定其房屋的歸屬就可以在沒有房產證的前提下得到政府的標準賠償,但是這就需要當事人提交更多的證明才能夠讓政府有合理的依據進行拆遷的補償,若有問題可以諮詢律師具體辦法。很多人在現實購買房屋的時候會發現銷售者僅僅將土地使用證交給了自己而沒有實際的房產證,此時一定要保護自己的權益。
-
建設用地使用權是什麼意思
律師解析: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使用權的所有者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法律依據:《民法典》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
-
土地使用權是否屬於遺產範圍
不屬於。從土地的性質來看,居民享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權,在使用權人去世之後,其土地所有權仍屬集體所有,居民本人及其同住親屬死亡土地使用權自然消滅。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法律依據】《民法...
-
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
我國國土面積廣闊,我國許多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業或者個人就會把握時機承包購買這些空置的土地,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從而進行投資建設。那麼購入的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性房地產還是無形資產呢?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法律資料。一、什...
-
醫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長?
一、醫療機構用地1、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醫療衞生機構有關税收政策的通知》財税(2000)42號文件規定: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車船,免徵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和車船使用税;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2、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