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土地拍賣流程
合肥土地拍賣的流程是什麼,在進行土地拍賣的過程中,我們要對其拍賣的流程進行了解,才有助於我們在拍賣過程中,各個環環相扣的項目得以繼續下去,下面本站網的小編對合肥土地拍賣的流程進行了整理。
一、土地拍賣流程
拍賣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是指出讓人發佈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出價結果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行為。
二、主體
1. 出讓人
2. 競買人---提交競買申請文件和競買保證金。
三、 拍賣出讓程序
(一) 在拍賣前20天發佈拍賣出讓公告,將拍賣出讓宗地的面積、界址、空間範圍、現狀、用途、使用年期、規劃指標要求、開工時間和竣工時間、起叫價、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等,在合肥市土地礦產資源交易市場公佈;
(二) 接受諮詢,發售拍賣出讓文件;
(三) 受理提交競買申請文件和競買保證金;
(四) 審查競買資格;
(五) 舉行拍賣會;
(六) 在拍賣會上公開競價確定競得人;
(七) 簽訂《成交確認書》;
(八) 簽訂《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四、 拍賣會程序和確定競得人
(一) 主持人點算競買人;
(二) 主持人介紹拍賣宗地的面積、界址、現狀、用途、使用年期、規劃指標要求、開工和竣工時間以及其他有關事項;
(三) 主持人宣佈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沒有底價的,應當明確提示;
(四) 主持人報出起叫價;
(五) 競買人舉牌應價或者報價;
(六) 主持人確認該應價或者報價後繼續競價;
(七) 主持人連續三次宣佈同一應價或者報價而沒有再應價或者報價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賣成交;
(八) 主持人宣佈最高應價或者報價者為競得人。
五、 注意事項
(一) 主持人在拍賣中可以根據競買人競價情況調整拍賣增價幅度。
(二) 競得人應按期與出讓人簽訂《合肥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未按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的,不得發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也不得按出讓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發放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六、 拍賣終止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拍賣主持人應當終止拍賣:
(一) 競買人的最高應價或者報價未達到底價的。
(二) 主持人連續三次報出起叫價,沒有競買人舉牌應價或報價的。
以上是合肥土地拍賣的流程,主要包括四個大的方面,即拍賣出讓程序和拍賣會程序和確認競得人以及相關注意事項和一些拍賣終止的情形,其中要知道一般來説拍賣都會提前20天通知,最好再通知後立刻準備參加拍賣。如果在實際執行中遇到困難,可以諮詢本站十堰律師,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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