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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拍賣拆遷流程是怎樣的

家政府部門在徵收土地完成後,會有一系列的措施對待所徵收的土地。通過合理規劃建造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服務生活,所以隨之而來的就徵地拍賣拆遷的問題。尤其是在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要注意的地方。下面365律師小編為大家解答。

徵地拍賣拆遷流程是怎樣的

一、擬定並公佈政府土地使用權出讓計劃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性質主管部門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計劃,出讓計劃內容應當包括今後一段時期政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總面積、各類用途的土地面積、區位分佈、供地進度安排、供地方式(協議、招標、拍賣、掛牌)等。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擬定出讓土地後,應當按規定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確定具體宗地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方案

根據出讓計劃,應當以拍賣方式出讓的宗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出讓計劃確定的進度,及時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擬拍賣宗地的拍賣方案。拍賣方案,應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互通城市規劃、發改委、市政等有關部門共同擬定。拍賣方案應包括擬拍賣出讓宗地的用途、使用年限、規劃條件、市政配套要求、是否需要立項、競買人資質要求以及拍賣方式、時間、地點。方案應報市、縣人民政府審批,批准後,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拍賣方案具體組織實施。

三、拍賣宗地的場地清理及市政配套與勘測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拍賣方案要求,及時組織完成拍賣宗地的徵地、拆遷、平整和市政配套等前期開發,保證拍賣宗地在拍賣前具備拍賣方案約定的條件。拍賣宗地清理、市政配套和勘測等,應當在拍賣公告發布前全部完成,以方便有意向的競買人購買拍賣文件後進行現場踏勘。

四、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文件

拍賣出讓文件應當根據出讓宗地的具體情況進行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入場文件應當包括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方案、拍賣出讓公告、競買須知、土地使用條件、宗地圖、競買人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文本等。

五、發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

出讓人應當至少在拍賣開始日前20日發佈公告,公佈拍賣出讓宗地的基本情況和拍賣的時間、地點。拍賣出讓公告應當包括。出讓人的名稱和地址;出讓宗地的位置、現狀、面積、使用年期、用途、規劃設計要求;競買人的資格要求及申請取得投標、競買資格的辦法;索取出讓文件的時間、地點及方式;拍賣時間、地點、競價方式等;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競買保證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七、確定拍賣出讓保留價和起拍價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拍賣出讓中土地估價,應當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及其事業單位的土地估價師或者委託專業的土地評估機構進行評估。拍賣保留價,在拍賣出讓活動結束前,應當保密。

八、組織現場踏勘和提供拍賣宗地信息諮詢

拍賣公告發布後,拍賣組織機構應當組織競買申請人前往現場踏勘,並在踏勘之後,組織答疑會,負責解答疑問。

九、受理競買申請

在拍賣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競買人持競買申請書、營業執照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另有規定除外)、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複印件(或授權委託書、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辦理競買申請,並繳納競買保證金。

十、審查競買資格

根據拍賣文件要求,對競買申請人的開發資質、誠信記錄進行審查,向符合條件者發放競買人資格確認通知書及競買號牌。舉辦拍賣會要按拍賣公告規定的時間、地點舉行拍賣會。競得人與出讓人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同時繳納定金和佣金。

十二、公佈成交結果

拍賣活動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出讓人將拍賣出讓結果在土地有形市場或者指定的場所、媒介公佈,並退還競買保證金。

十三、簽訂出讓合同

競得人於簽訂《成交確認書》之日起10日內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通過以上小編的介紹,對於政府“徵地拍賣拆遷”問題你是否有所瞭解了呢?在政府徵地處理完畢後,會通過拍賣的方式讓公司,企業參與進來。通過此方式讓土地發揮更大的價值同時也讓塗地再利用。要注意的是在拍賣完成後,要在規定的時間內雙方交接好項目的完成。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哈爾濱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