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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產權房拆遷是否有賠償

小產權房拆遷是否有賠償
小產權房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在購買過程中出現合同糾紛難以得到等同保護,開發建設過程中缺少監管,其質量問題出現的概率要高過商品房,而因為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後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户,對房產價值影響很大,若遇國家拆遷,很難得到相應的拆遷補償,即使有也比有房產證的房子補償少。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徵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的,不予補償。
標籤:拆遷 賠償 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