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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不合理找律師有用嗎?

一、拆遷補償不合理找律師有用嗎?

拆遷補償不合理找律師有用嗎?

不一定有用,拆遷律師只能做到在補償不合理不合法的時候爭取到合理合法的補償,也就是在法律框架內的利益最大化。但是到底能不能達到被拆遷人心中的滿意確實不好衡量。律師可以利用專業知識和辦案經驗提供專業建議,專業拆遷律師有長期的拆遷維權經驗,深諳其中的遊戲規則,更有專業的知識背景,能夠告訴被拆遷人什麼字該籤,什麼字不該籤,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是否合理,不合理有什麼辦法,遇到強拆這種緊急事情怎麼處理等等,這就是拆遷律師在幫助被拆遷人維權過程中最重要的作用。

二、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的判定規則

拆遷補償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為明確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而訂立的協議,其中內容主要是拆遷當事人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安置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進行的約定。有效的補償協議受法律保護,無效的補償協議不受法律保護。那麼,拆遷補償協議在什麼情況下會被認定為無效呢?根據我國《民法典》、《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拆遷補償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或主體資格)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2、拆遷人與非安置房屋所有權人或權利人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3、被拆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被拆遷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與拆遷人所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應徵得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否則無效。

4、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時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且未經權利人追認的無效。

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訂立的拆遷補償協議無效。

6、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無效等。

當事人對相關拆遷補償有異議的或者認為相關法律適用有異議的,是有權聘請律師對相關情況進行認定的,但具體的賠償標準並不是律師能決定的,一般情況下應當經當地的政府部門調查研究後作出賠償的標準,具體情況下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