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應該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清償:
第一、企業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出於對勞動者權益的保障以及社會的安定,企業債務清償首先應該保障職工的權益。
第二、企業所欠税款。需要向有關部門清償企業存續期間所拖欠的税款。
第三、企業的其他債務。
對於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的債務,投資人應當以其個人的其他財產對企業債務進行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個人獨資企業債務清償順序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