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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錢需要注意什麼?

一、借錢需要注意什麼

民間借錢需要注意什麼?

(一)注意借款人的信譽和償還能力。首先要看對方的固定資產、經濟收入等情況,判斷其是否具備償還能力;二要看對方平時為人怎樣,信譽如何,如果借款人有借錢不還的經歷,就要堅決拒絕。不要因為賺取利息或者不好意思拒絕而盲目借款給別人,不然最終吃虧的是自己。

(二)借貸關係的確立必須要有借款合同或借據。不要顧及人情、關係等因素,一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清合同或借據,並寫明借款人、借款金額、用途、利率和還款時間等內容,簽字畫押,雙方各執一份,妥善保存。

(三)借款人的借款用途應合法對於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賭博、販毒吸毒等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國家法律不予保護。俗話説,君子聚財,取之有道。在借款時,切莫只看個人私利,把錢借給違法亂紀之人。

(四)借款利率應合理合法。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同時,利息不得計入本金計算複利,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利滾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複利不受法律保護。因此,借款雙方協商的利率應在合法範圍之內。

(五)對於比較大的款項,應履行擔保和抵押手續為了保險起見,對於大額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經濟實力的擔保人或擔保單位,必要時還可以讓借款人以存單、債券、機動車、房產等個人財產作抵押,並完善擔保或抵押手續。這樣,借款人萬一出現無法償還債務的情況,可以向保證人追索借款或合法地以抵押物抵償借款。

在這裏還要提醒出借人,謹防“非法集資”式的民間借貸。一些個體企業或業户利用人們貪圖高利的心理,拋出高利誘餌,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間進行地下非法集資。這類集資經營者不是揮霍過度、無力償還,就是金蟬脱殼、捲款而逃,使債權人血本無歸。這種變質的民間借貸風險最大,應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視。

二、民間借貸有哪些注意事項?

隨着民間借貸活動的日益活躍,由民間借貸引發的民事糾紛也越來越多。為了避免糾紛,在借貸前後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注意訂立書面協議。在現實生活中,沒有借據的借貸,一旦一方予以否認,對方就會因為拿不出證據而陷入“空口無憑”的境地,即使訴至法院,出借人也會因無法舉證而敗訴。所以,借貸雙方應該就借貸的金額、利息、期限、責任等內容簽訂書面借據或協議。必要時,還可以辦理公證。書寫借據時,要用穩定性能較好的碳素墨水,切忌用圓珠筆,以免時間長了字跡不清。

(二)注意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法定範圍。法律明確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適當高於銀行貸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超過此限度的部分被稱之為“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

(三)避免借貸關係無效。自然人之間的民間借貸必須是出於自願,根據法律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願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無效借貸關係由借出人引起的,借入者只須返還本金;由借入人引起的,借入人除了返還本金外,還應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給付利息。

(四)注意擔保行為的規定。在借貸關係中,僅起介紹作用的人,是不承擔保證責任的。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識表示的,才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借貸需要保證人的,應在借款協議中明確並經保證人簽字確認。

(五)注意合理合法的催討。在現實生活中,存在着不講信用的人,他們有的到期不還,有的借整還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項已經超過雙方約定期限,但借款仍未歸還的,出借人就要考慮催討,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內返還借款。

(六)注意及時起訴。借貸雙方權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應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超過二年的訴訟時效,人民法院就會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債權就失去了法律保護。為了防止超過訴訟時效,出借人可以在訴訟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從而使訴訟時效中斷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新的訴訟時效就可以從中斷之日起重新計算,這樣,出借人不僅擁有了起訴權,而且可以繼續擁有勝訴權,從而有利於保護出借人的合法權益。

如果出現糾紛,當事人一定要及時聯繫律師,運用法律追討欠款。即使借款人不講信譽,逃賬賴賬,債權人也不要採取扣押人質、強搶貨物等過激的違法行為,要正確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法律規定,對於事實比較清楚,數額不大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直接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必要時,法院可以施行強制執行措施。

民間借貸中多數都是屬於私人之間的借貸,而往往都是存在於熟人之間,如朋友或者親戚。但近年來,隨着小額貸款平台的發展,p2p的興起其實也為人們提供了一個新的借貸方式,這與傳統的借貸不同,但其中存在的風險也不小,因此通過一些網絡平台借貸的,一定要先考慮清楚,自身也要提供警惕,不要陷入裸貸等陷阱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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