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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利息有限額嗎,民間借款要注意哪些事項

人們在進行民間借貸的活動時,一般都會就該借貸約定一定的利息。那麼,在法律上,民間借貸的利息有限額嗎?此外,除了要注意借款利息的度以外,我們在進行民間借貸活動中還要注意哪些事項呢?下面將為您做一個較為詳細的講述。

民間借貸利息有限額嗎 民間借款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民間借貸利息有限額嗎

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借貸雙方最容易發生矛盾的是利息。《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 “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還規定公民之間的借款,出借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複利,也就是“利滾利”,不予保護。因此民間借貸利息的約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否則法律將不予保護,超過部分法院將不會支持。

二、民間借款要注意哪些事項

怎樣才能較好的保護民間債權債務關係的合法有序以及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呢?見下:

1、訴訟時效問題。

需要注意: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後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2、原告主張債權必須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或無法提供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一般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

3、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數),但一定要明確約定,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無息借款。約定超出銀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護。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借款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複利的,只返還本金。

4、出借人明知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典型的例子是賭債,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對雙方的違法借貸行為,可按照有關法律予以制裁。

5、行為人以借款人的名義出具的借據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認,行為人又不能證明的,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如借款系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則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

6、合夥經營期間,個人以合夥組織的名義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合夥人共同償還;借款人不能證明借款用於合夥經營的,由借款人償還。

7、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8、債權文書如辦理可強制執行的公證,則可不經法院審理,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9、還款期滿後6個月內必須向擔保人主張權利,如過期則擔保人一般不承擔擔保責任。

10、為延長訴訟時效可以用郵政“特快專遞”不斷寄送追款函,郵件回執單必須明確註明寄送的內容,如“要求還款1萬元的函”、“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函”。

希望對您能有一定的幫助。雖然民間借貸受到法律的保護,但若借貸的利息約定的過高的話,超過法定範圍的部分將不會被法律承認,因此,建議您在約定借款利息時一定要慎重,在您對它的效力不確定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專業的律師,讓律師從專業的角度幫您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