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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借貸能債權轉讓嗎,需要注意什麼內容

一、民間借貸能債權轉讓嗎,需要注意什麼內容

民間借貸能債權轉讓嗎,需要注意什麼內容

債權轉讓的前提是存在合法有效的債權,如果民間借貸是合法有效的,那麼可以進行轉讓。在轉讓民間借貸債權時,並不需要徵得借款人的同意。所以,借款人拒絕償還借款給債權受讓人的,出借人不必因此受到約束而不敢輕易轉讓債權。但是出借人在轉讓民間借貸時,一定要通知債務人,只要出借人按照法律約定履行了通知義務,這個債權轉讓就合法有效。

民法典明確規定如下三種情況不得轉讓債權:

1、根據合同性質不得轉讓。例如由擔保合同而產生的債權,由於擔保合同是從合同,根據擔保合同的性質,擔保債權不能單獨轉讓。

2、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這有兩種情況:其一是禁止性約定,即合同中明確約定不得轉讓;其二是限制性約定,即對轉讓規定了條件或期限等,在條件未滿足或期限未屆至時,不得轉讓。

3、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例如,涉及國家專賣產品的合同,有關方面就不能將涉及專賣產品的債權轉讓。

二、債權轉讓的流程

1、與受讓人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2、書面通知債務人,並告知債務人新的債權人的基本信息,以便債務人履行其義務;

3、讓與人退出合同,不再享有合同約定的收回本金利息的權利;

4、新的受讓人加入合同,替代讓與人收取借款本金及利息;

5、債務人享有的對讓與人的權利,依然可以向新的受讓人主張。

三、債權轉讓的前提

1、必須有有效存在的債權,且債權轉讓不改變債權的內容。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基本前提。

2、被讓與的債權須具有可讓與性。

3、讓與人與受讓人須就債權的轉讓達成協議,並且不得違反法律的有關規定。

4、債權的讓與須通知債務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人轉讓權利的通知不得撤銷,但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從這個規定可以看出,轉讓通知是債權轉讓的一個必備條件。因為沒有通知,原合同對方當事人無法知道轉讓人對合同權利義務進行轉讓。轉讓通知應送達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