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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民間借貸要注意什麼

借款人借款時需要主語的問題有:
1.必須要有書面借據(借款合同或借條)。對借款日期、借款金額、借款利率、還款日期進行詳細標註,對利息約定不明確或沒有約定的,均視為無需支付利息。借款合同必須雙方簽字,借據必須由借款人親自書寫,有擔保人的,擔保人的責任要一併寫清,擔保人本人簽字。除簽字外,最好由借款人按手印確認。
2.可以約定利息,但要合法。民間借貸只有雙方事先在書面或口頭協議中約定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還本時支付利息;否則,一律視為無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3.借款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或擔保。借款人提供抵押或擔保為收回借款增加了一道保險,即使借款人不能償還,還可以向擔保人求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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