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打牌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是什麼
有些企業之所以能夠在今天市場競爭如此激烈的環境當中依然保持着穩定的發展狀況,大家會發現這類型的企業內部都有着非常科學的管理方法,上至高層,下至普通基層員工平時各方面的工作紀律肯定都是非常的嚴格的。而有部分上班時間打牌的職工,在被發現了以後可能當即就被開除了。那麼,上班打牌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是什麼?
一、上班打牌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據是什麼?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被開除了怎麼結算工資?
1、“開除”員工,按現行法律來說就是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離職時,用工單位應該給員工結算工資。
3、對於給用工單位帶來損失,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但有所限制。
三、老闆不給發工資怎麼處理?
1、對於這種違法行爲,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5、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由此可見,上班打牌解除勞動合同這並沒有什麼不妥的,上班時間居然在打牌這已經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可能也有些公司在第一次抓到員工犯這種錯誤以後,會對其進行警告,罰款的這些措施來處罰,但有些管理特別嚴格的公司發現以後就直接開除,這種情況下被開除出去的話正常的結算工資就行了,沒有理由再向公司索要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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