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醫療事故及糾紛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一、引起醫療事故及糾紛的主要因素是什麼?
引起醫療事故及糾紛的主要因素是1、醫德醫風存在問題、2、醫療質量存在問題、3、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和工作方法欠缺4、醫護人員缺乏法律知識5、護士身心耗竭綜合徵6、患者及患者家屬的原因7、護理記錄缺陷
1、醫德醫風存在問題
一些醫務人員醫德水準不高,服務意識差,行業作風存在嚴重缺陷。
2、醫療質量存在問題
(一)是醫務人員因為技術原因或是業務水平所限,或是病程演變尚不足以認清,以致誤診誤治;
(二)是醫療器械的質量問題以及醫療設備的故障所造成的醫療過失;
(三)是院內交叉感染以及不可預見的醫療意外;
(四)是在實施新技術、新項目的醫療創新過程中也會有失誤和挫折;
(五)是醫患雙方認知上存在差異,對醫護人員來説,最重要的是按醫療原則實施正確的診療護理,而對患者及家屬來説,更重要的是患者的感受及療效。雙方由於對疾病、治療方案認知上的差異可引起糾紛;
六是醫患雙方的不良情緒引起糾紛,如:醫護人員的厭煩、不滿、緊張及不安全感等不良情緒;患者對醫護人員缺乏信任,全程監督醫療護理操作,違反了醫院制度及操作原則,給醫療護理操作帶來不便,同時使醫護人員產生反感對立情緒。
3、醫護人員的服務態度和工作方法欠缺
患者到醫院就診己不僅僅是對醫療質量有要求,還需要醫院提供綜合性的人性化服務。若醫護人員言行不謹慎,説話不注意技巧,工作不講究方法,都可以導致醫患糾紛的發生。
4、醫護人員缺乏法律知識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中規定:患者有權瞭解有關疾病的診斷、治療、處置以及病情預後等情況,有權要求醫護人員對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釋,有權瞭解醫療過程中的費用使用情況。如果醫護人員拒絕提供患者要求知道的有關問題,可能導致侵犯患者知情權而致醫療糾紛。
5、護士身心耗竭綜合徵
主要體現在:一是社會心理支持不足,社會地位低,護理人員的辛勤勞動得不到應有的承認與尊敬,主觀上形成了不良的身心疲勞狀態;二是護士缺編,工作時超負荷運轉;三是角色衝突,人際關係不良及輪班制度。
6、患者及患者家屬的原因
一種心態是由於對疾病的恐懼、焦慮而引發的急燥心理,要求“醫到病除”,立杆見影;二是煩惱、憤怒和多疑;三是對醫療服務的特殊性缺乏認識,僅從診療效果或預後狀況判定醫療的服務質量,認為診斷不出來就是誤診,出現併發症就是誤治,把醫療服務等同於購物,不稱心可以包退、包換。
醫患糾紛中的患方人羣大多是中低收入階層,糾紛原因多是與醫療費用有關係,糾紛的目的則大多也是為了錢。
7、護理記錄缺陷
醫療護理記錄缺陷是造成糾紛的隱患,在法庭 上將給醫院帶來嚴重的後果。所以醫護人員在做文書的記錄時,一定要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二、醫療糾紛的防範
1、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2、全面提高工作人員素質;
3、積極學習法律法規,提高防範意識;
4、增加收費透明度,提高患者滿意度;
5、充分理解患者及家屬,緩和醫患矛盾。
三、如何處理醫療糾紛
1、協商。
醫患雙方就賠償問題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雙方簽訂協議書,可以辦理公證或律師見證,並報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2、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
當事人應當提出書面申請,並在知道或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提出。
3、向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糾紛可以不向衞生行政部門申請處理,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侵權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1年,以違約為案由的,訴訟時效為3年,均自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
瞭解清楚引起醫療事故及糾紛的主要因素,有些醫療事故是可以避免的,避免產生不愉快的結果,院方加強醫護人員的管理,做好醫院法律的管理,培訓好人員的服務態度等,患者也要配合好醫生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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